(原標題:冒充警察 訛倆小偷19次)
華商晨報訊(華商晨報記者 孫笑天)冒充警察,專訛小偷,男子賈某在沈陽市沈河區五愛市場附近作案21起。
近日,法院判決賈某犯招搖撞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。
賈某無職業,經常在五愛市場附近轉悠。2015年11月3日11時左右,賈某在沈河區五愛市場注意到小張(化名)和小谷(化名)兩人正在行竊。發現兩人得手后,賈某在五愛市場對面的117路公交車站附近靠近二人,謊稱是派出所的警察在抓小偷,并實施威脅、恐嚇,稱不給錢就將二人抓到派出所。小張和小谷信以為真,于是給了賈某錢。在接下來的11月5日至21日、23日的同一時間段,賈某再次對二人以同樣理由進行詐騙。
賈某共分19次騙取二人共1900元,每次騙100元。
另外,2015年11月中旬的兩天11時許,賈某以同樣手法,仍在五愛市場對面的117路公交車站附近,謊稱派出所警察在五愛市場抓小偷,分別騙取在五愛市場實施了盜竊的小趙(化名)和小劉(化名)各100元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賈某為謀取非法利益,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,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,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。被告人賈某冒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,依法應從重處罰。被告人賈某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依法從輕處罰。
最終法院判決,被告人賈某犯招搖撞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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