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網株洲3月14日訊(通訊員 羅倩妮 吳大勇)周甲某和周乙某(在逃)假裝 戶主 ,以房門鑰匙丟失為由,騙開鎖匠開鎖。 入室盜竊 偷得筆記本電腦一臺、手機四臺、防盜門鑰匙及K粉。離開后,周甲某又心生一計,以找出毒品為由,伙同 李某 前往敲詐。 李某 離開后,周甲某又欲強奸女 戶主 。2015年3月11日,株洲市天元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、搶劫罪、強奸罪對周甲某提起公訴,以涉嫌搶劫罪對 李某 提起公訴。
2014年7月3日晚上8點左右,周甲某伙同周乙某竄至天元區某小區,周甲某冒充 戶主 ,電話聯系一流動開鎖匠,以房門鑰匙丟失為由,騙開鎖匠打開防盜門。兩人在房內盜得聯想筆記本電腦一臺、優爾得手機一臺、諾基亞手機一臺、雜牌手機兩臺、現金100余元、銀質項鏈一根、防盜門鑰匙和少量K粉。
當晚,周甲某提議以搜出K粉為由,去找住戶敲詐,周乙某有事不愿前往,周甲某找到 李某 一同前往。次日凌晨一點,兩人用鑰匙打開門進入房內,直到凌晨三點, 戶主 小麗(化名)回到家中,才發現兩人藏在臥室床下。兩人拿刀威脅小麗,迫使其交出身上僅有的500元現金。
“我覺得錢太少了,就拿出在她家偷的K粉,說她是販毒的,私藏毒品,不多給錢就告發她!敝芗啄痴f,小麗給了他兩張銀行卡,然后由 李某 前去取錢。
“他回來后說卡上沒有錢,就走了。”周甲某說,他想和小麗發生性關系就留下了。但他開始實施侵犯行為時,小麗不停反抗,又哭又鬧。周甲某見狀停止了侵犯行為。
檢察機關認為,周甲某伙同周乙某 入室盜竊 ,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;周甲某與 李某 以脅迫方式搶劫他人財物,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;周甲某以暴力手段強奸婦女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,在犯罪過程中,其自動放棄犯罪,是犯罪中止。 |